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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花钱买刑”有望被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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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狗屁罪刑相当?!应该刑事民事责任都要追究,按那个垃圾副院长举的例子,不是应该给赔钱的减刑,而是他们本身就应该赔偿!除了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,还要让他进行民事赔偿!他们赔钱本来就是应该的!不是应该减刑而是应该加大惩处的力度!比如一个人无故恶意杀人,除了判他死刑,还应该没收其个人财产以补偿受害者。妈妈的,花钱就可以减刑这种事情一旦开了头,穷人们还有没有生命安全的保障啊?随便杀一个人,只要你有钱,比如赔偿他的家庭,这样就可以减刑了?这是什么他妈的垃圾逻辑!现在好些所谓的专家学者好像都理智无比,理论讲出来一套一套,有没有深入人民群众之间听听广大老百姓的想法?这些人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上,自然维护他们这类人的利益,真他妈让人恶心!就好像好些党员有了问题,开除党籍就算是一种惩处了,真是没天理啊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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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小郎君 金币 +6 回复认真,鼓励 2009-11-15 12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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