拆迁的确是当今社会政府和百姓之间存在的十分棘手的问题,说不出谁对谁错,正如楼主所说,有的做钉子户是因为合理的要求没能如愿,得不到自己应该得到的部分,还有就是刁民漫天要价,无理取闹,之间的谁是谁非也没个标准,但我觉着真正不合理的补偿还是少数,政府的补偿肯定高于百姓所付出的,首先声明,我不是替政府说话,只是按自己所接触的事实说话,我有些朋友家以前是农村,现在变成工业区,以前是自家建的三层小楼,每层都是三间房,不算院子一层大概一百平方,算院子占地二百平,拆迁时赔了六七套房子,有的院子大的能赔一个单元十二套房,有商铺或厂房的赔的更多,超千万的不在少数,我们这只是苏北一个县,这种赔偿真不低了,但还是有钉子户赖着不走,自己在院子里搭的违建,什么证都没有,也要求政府赔偿,甚至违建比合法建筑面积还要大,这部分款项无论是政府出钱还是开发商掏腰包,最终还是要落到这片土地将来新建筑的业主身上,如此恶性循环,也是导致高房价的一个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