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嘴又如何
1 「寸爆」名嘴又如何?--王岸然
在一個論壇上,司徒華與社民連一名人物同座(才子用語,指的自然是黃毓民),這名人物表示面對北大人,港人不是抗爭便要屈服,又翻民主派的賬,大罵民主派不應參加偽民主的小圈子選舉,向北京妥協云云。
華叔反駁:你說我是妥協還是屈服?又教訓說:政治是講策略的,觀點接近的人應該團結,「唔係互片」。據報紙的形容,黃毓民即時嚇到「口窒窒」,「口啞啞」,華叔成為「名嘴剋星」。
從來鬥嘴這回事,不同筆戰,不用陳述太多的道理,夠大聲夾惡夠野蠻,就佔盡上風。華叔這回也不是大聲,只是似是而非的道理運用得宜,有備而來,窒人無心理準備,被反擊的名嘴一時轉不過來而已。
道理也很簡單,任何運動也要策略,但策略是策略,不是連原則也當策略出賣。若然可以,當年民協四人參加臨立會豈不是很偉大很有智慧?但歷史與選民都在告訴馮檢基當年是很錯的。
也有不少人規勸華叔,基於策略的考慮,要先放下「*敏感信息过滤*」的包袱,不要再糾纏於*敏感信息过滤*,不應再辦悼念活動,這樣更能促進中共的民主。華叔你又會否認同這些說法?
可嘆的是民主派的主流派,一如以往,利用主流媒介之利,硬是將錯的說成對的,社民連的出現,客觀上必然要分去主流派的政治利益,這事不嗌交,總有這樣那樣的嗌交藉口,如此而已。只是為參選小圈子選舉與否而嗌交,輸的最終只會是處於道德低地的主流派,任你們出動到才子幫手也是徒然。
才子歪理
看才子的歪理,他笑拒玩的人自以為佔守「民主道德高地」,斥罵下海者,是相當幼稚的表現。又說人各有志,大律師的身份,與街頭的小混混不同,你喜歡豬皮牛雜(還有牛肉麵),他愛吃魚翅,只要殊途同歸,即無所謂。你何不說做大律師同做妓女都是職業,都是為顧客服務,都是搵錢,殊途同歸?(個人意見,妓女的職業道德,往往是比大狀更好。)
這就是才子的慣用將不能比喻的例子放在一起混談的歪理。他又說社民連為何要參加○八直選?不如一併杯葛,學老毛上井岡山打游擊,發動城市革命?為何要與三十名非民主議員一同列席,同一便壺一起撒尿?
這點我自然同意(我還在期待激進議員辭職,讓港人可以有變相公投的承諾),但同意的是真正左派不應以參選為參政目標,卻不是才子的歪理。這些歪理,九七年馮檢基參選臨立會之時說了很多,已經證明是歪理。
還是要質問梁家傑與主流派一句,你們現在有了入場的一百票,又可以怎麼樣?除了對熱愛民主的港人發出混亂不堪的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