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印

贵州毕节女教师遭强奸,民警称戴套不算强奸

0

贵州毕节女教师遭强奸,民警称戴套不算强奸

版主留言
路过人间(2011-7-30 14:54): 看在你是初犯,认错态度挺好,把格式修改一下
真是满嘴荒唐言。让人无法置信,普天之下竟有这等狂言,竟有这等警察!

贵州省毕节市阿市乡中学女教师被涉嫌强奸之后,前来办案的该乡派出所副教导员钟显聪,对女教师说:戴套不算强奸。此言一出,无不让人咂舌,这等对强奸的辩解,不要说没有听执法的警察说过,就是连最最流氓最无赖的人也从未说过,因为此言并非“人话”啊。

荒唐之语再度暴出。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因“戴套不算强奸”一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:为什么要禁酒?公安部的“五条禁令”是违法的,因为没有经过人大常委会的批准。这可真是位为下属“两肋插刀”的好上司啊,为了让在工作期间喝了白酒的下属开脱,竟然不惜与法令相斗,敢胆“炮轰”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公安部。了得!

两位“牛人”放出引起天下人公愤的豪言壮语之后,其结果可想而知。没几天,此两位的乌纱帽便被撸掉了——撤职。贵州省公安厅与毕节市公安局也立马进行了整风,加强加紧学习公安部的“五条禁令”,全面提高“公安人员的素质”。没错,学习不可少,素质也肯定要提高,可就两位“牛人”的荒唐之语来说,与文化素质并无关联,与公安部的“五条禁令”的学习也毫无干系。因为“戴套不算强奸”以及“公安部的五条禁令违法”这样的说法,便是连普通的法盲、普通的警察都知道的是错误的,何况是派出所的教导员与市公安局的政委呢?

因此,教导员与政委的说法,并非是没有“什么算强奸”的常识,亦非不知公安部的“五条禁令”是合法的并且要严格遵守,而是对常识与法律法规的极端轻视,对民众利益与意愿的极端漠视。

从上述二者的话语中,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惟我独尊的专制与强权意识是多么强烈与狂妄。呈现于公众面前的完全是一派官老爷的架式与嘴脸。在他们的思想观念中,一切的事实判断都要以他们的想法为标准,要符合他们的利益。无论是老百姓、法律还是公安部,如果你们的判断或规定与其利益不符合,与其意志不对,那么一定是你们错了,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永远都是正确的。所以便出现了“戴套不算强奸”与“公安部的五条禁令”是违法的,这样的惊世骇俗之语。

你说漠视民众也就罢了,怎么连公安部这样的“公安老大”,作为下属官僚怎么也胆敢公然顶撞呢?其实,顶撞中央机关,基层一些官员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,或者没有在媒体面前说出来而已,在他们的所作所为中却是家常便饭。因为“山高皇帝远”,你中央机关鞭长莫及,人员与精力上也顾不过来。而当地的民众,因为没有充分而实在的民主权利,也不能拿他们怎么着。所以,久而久之,当地官员尤其是一些强权部门官员,便形成了惟我独尊、专制强权的官老爷作派与嘴脸。放几句荒唐之言也自在情理与想象之中了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受害人来报案,作为人民警察居然说出这样的话,现在的公安可想而知。

[ 本帖最后由 情人谷 于 2011-7-30 15:04 编辑 ]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道友请留步 金币 -30 各新闻网站都被转载过的文章也敢拿来当原创 ... 2011-7-23 03:51

TOP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5-3-13 19:23